March 5,2007
以專業知識駁斥國民黨的二二八論述 ◎陳儀深
作者:陳儀深(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副
當台灣社會在紀念二二八事件60週年,在檢討悲劇的責任歸屬的時候
所幸,2月26、27日由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在國家圖書館舉辦的 國際學術研討會,多篇論文不約而同地解答了上述的疑惑 ,充分顯示討論二二八所需要的專業。首先,謝聰敏先生從國際法的角 度指出,1945-1952年舊金山和平條約生效之前 ,台灣仍屬日本,中國政府和軍隊在台灣只是軍事佔領 ,根據1907年海牙公約的規定,「佔領未移轉主權」、 「佔領軍應尊重被佔領地人民的生命、尊嚴和財產」 ,所以中國政府和軍隊在台灣的二二八屠殺,應該在國際法上負起犯罪 責任並受懲罰。換句話說,1947年的台灣並非中國領土的一部分 ,所謂「官」逼「民」反若是指同一國家之內發生的官民衝突 ,自然不適合用來指涉二二八事件。
其次,本人的論文退一步講,假定當時的台灣已經納入中國版圖
再者,國民黨方面或諸多藍色政論家,常常批評本土政黨或知識分子追
總之,現在的國民黨就是過去國民黨的延續,官逼民反說完全是煙幕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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