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2月4日

[轉錄] 部落格十誡

很久以前就看過這篇文章,擲地有聲的好文,今天下定決心轉錄過來。轉貼自奧非斯的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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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gging 十誡(出自終極邊疆):

1. blogging for fun ,for yourself, at least at beginning.
2. don't force yourself to blog just for periodically update.
3. don't limit your blog to min. or max. length.
4. don't blog just for audience.
5. don't be afraid of opposite comments.
6. blogging is to share your thought, your opinion, not your "me too".
7. blogging tools and interfaces are for convenience, not for "Wow! so fascinating!" The same as your site layout.
8. if you don't want someone reading your blog, never put it on.(Even he/she don't know you have a blog)
9. try to remember why you are blogging.
10. forget the first 9 rules. use the 10th instead: BLOG FOR YOURSELF!


CyberJos 中譯

1. 為了樂趣和你自己而Blog(至少在一開始時是這樣)。
2. 不要只是為了週期性的更新而強迫自己 Blog。
3. 不要限制你 Blog 的文章最大和最小的長度。
4. 不要只是為了你的觀眾而 Blog。
5. 不要害怕相反意見的迴響。
6. Blog 是分享你的想法和意見,而不是無意義的「我也是...」。
7. Blog 工具和介面以便利為主,而不是「哇!真迷人啊!」。你的網站版面也應該是這樣。
8. 如果你不想讓某些人閱讀你的 Blog,那麼就別把它放上來(即使他/她不知道你有一個 Blog 站台)。
9. 試著去記住你為什麼要 Blog。
10. 忘了前九項,使用第十項規則:為了你自己而 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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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的小反省:

1. Why do I blog?

當初似乎為了認識漂亮女生而製作個人網頁,但奉勸抱著「認真分享文字, 會認識最美麗的認真女人」念頭的豬頭,你完完全全走錯方向了。後來我體認這件事的不切實際,但找個地方吐些文字拉幾個朋友來看的習慣已戒不掉,所以我Blog。

2. Blog隔段時間沒更新,我的確會感到焦慮,但不會因此強迫自己Blog,沒時間就是沒時間,沒話說就是沒話說。如果大事發生,我會逼迫自己Blog,會因為文字不到位而焦慮,衝擊越大文章越難產,每貼出一篇好比生完一個小孩的奮戰。

3. 如果你想宣傳自己的blog,可以大方留言「這是我的Blog,歡迎觀賞」。不必隨便留句話填個網址,我不喜歡這樣子。

4. 我不太願意潛水,在別人的blog看到共鳴處,我會盡可能回應。

5. Blog的內容很重要,但門面應該要顧一下。我欣賞具個人風格、不因花樣而破壞使用方便性的Blog。

6. 第八誡是十誡裡頭我感觸最深的一條。該把Blog告訴哪些人呢?

7. 很多人說Blog是時代流行,但我的朋友們沒多少人玩這個,大概是我太混太不知死活吧。(還是他們玩可是沒讓我知道?)

Blog是好物,you should try it!





Posted by truman1918 at 樂多Roodo! │02:13 │回應(8)引用(0)關於部落格
樂多分類:生活 工具:編輯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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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1080687
回應文章
【第八誡】(似層相識的話題)

我以前想過這幾點,自己的情況是半數以上都做不到,當然也希望可以做到全部,但那有違天性,似乎很壓抑,所以還是開心就好。如果有一天能夠做到了,大概是隱藏網誌那天吧。可是我不想自願關在封閉的世界說悄悄話,那感覺很孤僻、很可憐,所以未曾想過隱藏自己。

不過,也不會再主動跟身邊的同學或朋友說:「我也有寫網誌喔!」因為他們正在我的生活圈之內,一旦他們知道後,就算不常或根本沒點進這個網址,對我而言依然是負擔,多了一層顧慮,就無法在網誌暢所欲言身邊的他們與我之間發生的摩擦;遇到不開心的事情,便會因為忌憚而無法盡情表現出任性或脆弱的一面。

大概與你不一樣。對我而言,網誌存在的目的是為了分流情緒,如果不能想寫就寫,還要這個地方幹麻呢?


【第八誡以外】

打到這裡有點累了,腦袋昏昏的,也許是因為清晨四點的緣故,也許因為我根本不夠了解自己、沒釐清自己的想法。不管怎樣,我覺得想太多很辛苦;在自己家裡不要太拘束。第十誡是好物:「Blog for yourself!」這樣的灑脫我喜歡。
Posted by Stephanie at 2006年02月4日 04:16
To Stephanie:

我也不會主動跟同學朋友提起Blog,原因跟你差不多,「一旦他們知道後,就算不常或根本沒點進這個網址,對我而言依然是負擔,多了一層顧慮」。有非常要好的朋友,直接問我:「你有玩Blog嗎?」我甚至欺騙了他。對於該告知哪些人,我還沒找到自己的答案。

我不是豁達的人,又愛慕虛榮,希望參觀人數能直線上升。所以一步一步,想留住不小心踩進來的陌生人。(跟我的政治立場很像,相似的矛盾,不希望跟中國統一,又害怕戰爭)

至於那十誡,我除了第六、七誡有做到,其他全部做不到 :p
Posted by Truman at 2006年02月5日 02:00

從Nora's Reading那晃過來,一來就看到這篇,也覺得心有戚戚焉。

我也是會為了不知道該把我的BLOG告訴誰而煩惱;有些人不想讓他們看到,但又還是給了他們,明知道他們不會看,卻也很多話都不敢說。

唉,到頭來,在BLOG之中也莫名的衍生出來一種複雜的人際關係。

Posted by 逸梵。 at 2006年02月8日 18:10
To 逸梵:

我索性不告知朋友,以完全跟本人區隔的Truman出沒於網路,東連結一個西回應一位,慢慢累積網路的小小交友圈。大家是基於相同的興趣而結交,我喜歡這種模式。

朋友如果真有興趣,他們會自己登門拜訪,如果喜歡會繼續看下去,如果沒共鳴,會默默離開。

我放棄去在意觀眾群,那太讓人心慌。我能寫出什麼文章、為什麼要寫文章、甚至該不該繼續blog下去,是我現在思索的。

很高興認識你,Nora's Reading Room真是好地方,有好文章看,又有一堆人從那邊連結過來 :)


Posted by Truman at 2006年02月9日 23:43
或許袁哲生的說過的三句話也可以拿來當作參考吧
一.寫作的回報?蒼蠅碰到狗屎,沒有所謂的回報,「啪」的一聲而已
二.寫作是一種結繩記事式的文字語言,一種曖昧不明的思考模式(尋找原始的語言)
三.我為什麼寫作?因為恐懼。(恐懼生命,恐懼寂寞時找不到自我,所以寫作向招魂,招回醜散的魂)..
(以上From 袁哲生 《靜止在--最初與最終》
我想寫Blog 和寫作也許也是一樣的吧
^^
Posted by cobain at 2006年02月10日 00:36
謝謝cobain,我尤其喜歡袁哲生的第三點。

開始弄個人網頁,大概有兩年半的時間,幾年來寫出來的東西,我感受不到什麼改變。重複的話一說再說,我似乎變不出新把戲了。

生活中當然有些衝擊,但這些衝擊沒傳達到我的思考,直接造成文章沒什麼變化。大多數文章都在寫內心感覺,只會寫我自己,從頭到尾主詞都是我的自溺文字。

雖然blog第十誡是BLOG FOR YOURSELF,但我已經按耐不住這種風格。pulp寫過,「很多時候,我厭倦了用侷限的文字描述一個旁人永遠無法理解的體驗。」,而我厭倦了用侷限的文字,描述一成不變的眼界。

Blog會反映出主人的個性和生活,從文字看下來,我實在沒什麼長進。我想吸收資訊,我想調整看事情的方法,我想改變說話的方式。

這不只是對blog的自我質疑,是對整個生活的質疑。
Posted by Truman at 2006年02月12日 22:18
我的blog開張也才剛有半年
偶爾會翻回去看看自己留下的記錄
看著讀著...
有時候還能因此回想起寫下當時的情緒
但大多時間只是像旁觀者搞不懂自己在幹啥...
有些字句感受常重覆出現
也偶爾會有新的東西跑出來
只是這陣子但除了記下滿滿的陳ㄚ昇
腦腸也許真是打結了..
你說~大多數文章都在寫內心感覺,只會寫我自己,從頭到尾主詞都是我的自溺文字
我倒認為這沒什麼不好
那卻是我努力想達到的境界呢
自溺? 總比被別人的口水淹死好...
別人懂不懂?很重要嗎?
懂就懂 不懂就不懂
(但說實在..我並沒有這樣的自信 XD )
Posted by Mavis at 2006年02月13日 22:26
To Mavis:

我有個朋友說了一段話:"其實你不懂我的心。”這句話,十分自私。我們沒有權利要求別人懂你,了解你,看見你。

我非常喜歡這段話。

閱讀別人blog或是自己的blog寫作,我喜歡真誠的文字。文字真不真誠,看的出來,我相信,有些人一看就曉得是做作鬼。要別人懂,要先懂自己在寫什麼。連自己都感動不了,怎麼去感動別人?

但真誠和沉溺的界線太模糊了,我越界到沉溺的範圍太多。不只是blog,我的真實人生也如此。

http://blog.roodo.com/laches

這是我很愛看的blog,你知道那很真誠,你也知道她不沉溺。
Posted by Truman at 2006年02月14日 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