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1,2009
不是無薪假,是「欠薪假」
潘欣榮
日前(四月二十五日)自由時報刊載「青年團體五月一日遊行、要求無薪假改欠薪假」之新聞,一時引起網路上的討論:究竟憑什麼說應正名為「欠薪假」?其準據為何?
我們知道:訂單起落、在開工不足情況下維持生產力,乃是雇主之所以為雇主所必應承擔的「經管風險」之一,任何企管教科書的ABC入門常識,均強調承擔風險乃是雇主取得利潤的根源。
然而剖析「無薪假」,卻發現它是將原屬雇主的責任轉嫁到勞工身上。亦即,由老闆主動要求受雇者(無論藍白領)配合公司經營不佳而縮減工時,並從而將老闆原本應付給員工的「全部工時」之全薪,改依「實際工時」而減薪。
既然依勞基法應給付「全部工時的工資」,所以全部與實際工時間的差額,即是老闆積欠員工的薪資,等於是勞工用還沒領到的薪水,暫時借給雇主使用,而當景氣復甦時,勞工理應全數拿回。
舉例來說,在不景氣下要求勞工共體時艱、以縮減成本的方式等待市場回春,勞工同意的也只是暫不領取全薪,讓公司賒欠應得的工資。那麼,雇主更應負起應有的法律責任,即在勞資雙方訂定的欠薪休假階段結束後,償還休假期間的積欠工資。
所以,我們要求將無薪假正名,雇主需承認是以「借支」的方式向勞工借薪、借休假,所以不是無薪假,是「欠薪假」;有借有還、天經地義。 (作者為中研院研究助理,新竹勞工無薪休假訪調工作隊召集人)
日前(四月二十五日)自由時報刊載「青年團體五月一日遊行、要求無薪假改欠薪假」之新聞,一時引起網路上的討論:究竟憑什麼說應正名為「欠薪假」?其準據為何?
我們知道:訂單起落、在開工不足情況下維持生產力,乃是雇主之所以為雇主所必應承擔的「經管風險」之一,任何企管教科書的ABC入門常識,均強調承擔風險乃是雇主取得利潤的根源。
然而剖析「無薪假」,卻發現它是將原屬雇主的責任轉嫁到勞工身上。亦即,由老闆主動要求受雇者(無論藍白領)配合公司經營不佳而縮減工時,並從而將老闆原本應付給員工的「全部工時」之全薪,改依「實際工時」而減薪。
既然依勞基法應給付「全部工時的工資」,所以全部與實際工時間的差額,即是老闆積欠員工的薪資,等於是勞工用還沒領到的薪水,暫時借給雇主使用,而當景氣復甦時,勞工理應全數拿回。
舉例來說,在不景氣下要求勞工共體時艱、以縮減成本的方式等待市場回春,勞工同意的也只是暫不領取全薪,讓公司賒欠應得的工資。那麼,雇主更應負起應有的法律責任,即在勞資雙方訂定的欠薪休假階段結束後,償還休假期間的積欠工資。
所以,我們要求將無薪假正名,雇主需承認是以「借支」的方式向勞工借薪、借休假,所以不是無薪假,是「欠薪假」;有借有還、天經地義。 (作者為中研院研究助理,新竹勞工無薪休假訪調工作隊召集人)
May 18,2009
May 4,2009
無薪假企業 竟不減反增!
2009-5-2 自由時報字型: ∣看推薦∣發言∣列印∣轉寄
無薪假企業 竟不減反增!
〔記者洪素卿/台北報導〕國內實施無薪假企業家數再度升高。勞委會昨天公布最新無薪休假通報統計,到四月底止,已經有九百零三家企業實施無薪休假,共十七萬八千九百四十六名勞工受影響。
休無薪假的勞工人數比半個月前減少近兩千人,但實施無薪假的企業家數卻增加近六十家。
對此,勞委會表示,實施無薪休假企業家數上升,推測可能與部份小企業為申請相關補助,主動補通報所致。而從無薪假人數持續降低,該會勞動條件處處長孫碧霞表示,她判斷未來趨勢應該是平穩下降,會往趨緩的方向走。
根據最新統計結果顯示,企業通報無薪假人數已連續兩月、四次通報下降,和二月底高峰期相比,累計已經有近六萬名無薪假勞工恢復了正常上班。
雖然勞委會認為,無薪假人數持續減少、無薪假趨向緩和。不過,勞團卻有不同看法。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指出,先前的急單效應,影響到的人真的很有限,人數的下降有兩種可能:第一是轉成失業者;第二是退出勞動市場,之前就聽說有些勞工在苦等復工無望後,乾脆去做小生意,例如經營早餐店。勞委會應建立機制,要求僱主實施無薪假前,須揭露財務情況,讓政府審核是否有實施必要,「不然現在許多廠商訂單只到六月,接下來若又沒訂單,實施無薪假情況只會更普遍。」
無薪假企業 竟不減反增!
〔記者洪素卿/台北報導〕國內實施無薪假企業家數再度升高。勞委會昨天公布最新無薪休假通報統計,到四月底止,已經有九百零三家企業實施無薪休假,共十七萬八千九百四十六名勞工受影響。
休無薪假的勞工人數比半個月前減少近兩千人,但實施無薪假的企業家數卻增加近六十家。
對此,勞委會表示,實施無薪休假企業家數上升,推測可能與部份小企業為申請相關補助,主動補通報所致。而從無薪假人數持續降低,該會勞動條件處處長孫碧霞表示,她判斷未來趨勢應該是平穩下降,會往趨緩的方向走。
根據最新統計結果顯示,企業通報無薪假人數已連續兩月、四次通報下降,和二月底高峰期相比,累計已經有近六萬名無薪假勞工恢復了正常上班。
雖然勞委會認為,無薪假人數持續減少、無薪假趨向緩和。不過,勞團卻有不同看法。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指出,先前的急單效應,影響到的人真的很有限,人數的下降有兩種可能:第一是轉成失業者;第二是退出勞動市場,之前就聽說有些勞工在苦等復工無望後,乾脆去做小生意,例如經營早餐店。勞委會應建立機制,要求僱主實施無薪假前,須揭露財務情況,讓政府審核是否有實施必要,「不然現在許多廠商訂單只到六月,接下來若又沒訂單,實施無薪假情況只會更普遍。」
保障勞工權益 阿聯建置追蹤勞工薪水系統
保障勞工權益 阿聯建置追蹤勞工薪水系統
【中央社╱特拉維夫3日專電】2009.05.03 09:33 am
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建置一套名為「我的薪水」(My Salary)系統,可替勞工、特別是弱勢勞工追蹤雇主是否短發或積欠薪資,並確保雇主按時發薪水,保障勞工的權益。
選在五一勞動節當天,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勞工部召開記者會,公布一套保障勞工薪資權益的新系統「我的薪水」(My Salary)。
「阿拉伯新聞報」(Arab News)報導,這套由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研發的服務勞工新系統,主要是嘉惠境內的低收入弱勢勞工,特別是那些時常抱怨薪資被雇主扣住或短發的建築工人。
報導說,勞工部處長迪馬斯(Humaid bin Deemas)在記者會中表示,建置我的薪水系統目的是對勞工傳達一項訊息,勞工是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繁榮發展的重要夥伴,發薪日是勞工們的大日子。
迪馬斯說,這套系統接受勞工回報,遭受任何薪資短缺的不公平待遇,吃虧的勞工可24小時登入勞工部網頁,或於週六至週四,每天早上7時至晚間11時,洽詢免費熱線。
迪馬斯表示,他們的免費熱線諮詢中心提供12種語言服務,隨後勞工部將指派專人查訪雇主是否損及勞工權益,並採取必要行動,且全程絕對保留舉發者的身分。
報導表示,統計顯示,新系統啟用後,約有50萬名勞工的薪水已按時轉入銀行帳戶。不過,勞工部說,建置為勞工追蹤薪水的新系統,其目標為每位勞工的薪水都不被拖欠。
【2009/05/03 中央社】@ http://udn.com/
【中央社╱特拉維夫3日專電】2009.05.03 09:33 am
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建置一套名為「我的薪水」(My Salary)系統,可替勞工、特別是弱勢勞工追蹤雇主是否短發或積欠薪資,並確保雇主按時發薪水,保障勞工的權益。
選在五一勞動節當天,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勞工部召開記者會,公布一套保障勞工薪資權益的新系統「我的薪水」(My Salary)。
「阿拉伯新聞報」(Arab News)報導,這套由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研發的服務勞工新系統,主要是嘉惠境內的低收入弱勢勞工,特別是那些時常抱怨薪資被雇主扣住或短發的建築工人。
報導說,勞工部處長迪馬斯(Humaid bin Deemas)在記者會中表示,建置我的薪水系統目的是對勞工傳達一項訊息,勞工是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繁榮發展的重要夥伴,發薪日是勞工們的大日子。
迪馬斯說,這套系統接受勞工回報,遭受任何薪資短缺的不公平待遇,吃虧的勞工可24小時登入勞工部網頁,或於週六至週四,每天早上7時至晚間11時,洽詢免費熱線。
迪馬斯表示,他們的免費熱線諮詢中心提供12種語言服務,隨後勞工部將指派專人查訪雇主是否損及勞工權益,並採取必要行動,且全程絕對保留舉發者的身分。
報導表示,統計顯示,新系統啟用後,約有50萬名勞工的薪水已按時轉入銀行帳戶。不過,勞工部說,建置為勞工追蹤薪水的新系統,其目標為每位勞工的薪水都不被拖欠。
【2009/05/03 中央社】@ http://udn.com/
May 1,2009
無薪假知多少?
無薪假Q & A
(摘錄自「九降風中的勞工」訪調報告書)
什麼是無薪假? 何時出現的?
老闆主動要求受雇者(藍領和白領勞工)配合公司營運
狀況縮減工時,而依縮減工時減薪。台灣從金融風暴
後,約去年第四季開始出現風潮。也有公司在獲利狀
況還好,卻趁機實施,變相減薪。
無薪休是合法的措施嗎?
雇主片面要求當然不合法:勞委會於去年12月16日發布
聲明說:「如雇主欲採無薪休假方式,暫時減少勞工工
作時間並減少工資,必須徵得勞工同意,才可實施。」
什麼是基本工資?現行17,280,合理嗎? 國際勞工組
織的最低工資公約界定:
「可提供勞工及其家庭依當地經濟和社會狀況最低需求」,
因此工資須滿足勞工最低家庭生活需求!
716,094元(全台每一家庭全年平均消費支出)×60%(法定之家庭年度最低生活費)÷1.5人(每一家庭平均就業人數)÷12月=23870元
(摘錄自「九降風中的勞工」訪調報告書)
什麼是無薪假? 何時出現的?
老闆主動要求受雇者(藍領和白領勞工)配合公司營運
狀況縮減工時,而依縮減工時減薪。台灣從金融風暴
後,約去年第四季開始出現風潮。也有公司在獲利狀
況還好,卻趁機實施,變相減薪。
無薪休是合法的措施嗎?
雇主片面要求當然不合法:勞委會於去年12月16日發布
聲明說:「如雇主欲採無薪休假方式,暫時減少勞工工
作時間並減少工資,必須徵得勞工同意,才可實施。」
什麼是基本工資?現行17,280,合理嗎? 國際勞工組
織的最低工資公約界定:
「可提供勞工及其家庭依當地經濟和社會狀況最低需求」,
因此工資須滿足勞工最低家庭生活需求!
716,094元(全台每一家庭全年平均消費支出)×60%(法定之家庭年度最低生活費)÷1.5人(每一家庭平均就業人數)÷12月=23870元
基本工資是什麼?
以下摘錄自「九降風中的勞工:面對無薪休假,我們該怎麼做?」
一、 無薪假=欠薪假=雇主欠你錢
新竹無薪假訪調種子工作隊
1. 無薪休是合法的措施嗎?
這種雇主片面要求無薪休假,當然是違反勞基法的。
簡單的說,若非勞工同意,則這無薪休假的措施就是實質縮減工時、
減薪而違背了原先雇用契約的工作時間與薪資給付之規範。
事實上,勞委會於去年12月16日發布了聲明說:「如雇主欲採無薪休假方式,暫時減少勞工工作時間並減少工資,必須徵得勞工同意,才可實施。」而且,在此無薪休假期間,雇主給付勞工薪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換言之,連勞委會都承認,若勞工不同意或給付薪資少於基本工資,則無薪休假是違法的。
雖然,減薪只要勞工同意,就會就地合法。不過,工人只有在聯合起來的時候,跟資方才比較能有「平等」的協商權;對大部份沒有工會的工人來說,所謂「雙方議定」,往往就是資方提出,工人同意。
2.如果不合法,勞工該如何自救?(詳見手冊)
二、 基本工資=生活工資=家庭最低生活費=23,870元
1. 什麼是基本工資?現在官方的基本工資17,280,合理嗎?
現行的基本工資17280的公式,依勞基法規定為:「前期行政院核定的基本工資水準(15,840)」乘以「1+物價指數上升率(6.46%)+工業部門勞動生產力上升率的一半」。
然而,在1956年國府以行政命令訂定基本工資時,她的依循準據是根據1928年國際勞工組織的最低工資公約,而這公約對於最低工資有著非常明確、合理的界定︰ 最低工資(基本工資)是「可提供勞工及其家庭依當地經濟和社會狀況的最低需求」。
換言之,基本工資,就是應能負擔勞工家庭的最低生活費用!基本工
資不得低於勞工家庭的最低生活費。那麼,如何計算出勞工家庭的最低生活費?
最低生活費,乃是有著客觀準據的法律名詞,而非主觀評估的數據。
依據當前最新修訂的社會救助法之第四條,它明文規定了家庭的最低生活費乃是以各地家庭平均消費支出的六成來計算的。
準此,我們就可以精確地計算出基本工資。
2. 我們應如何計算基本工資?真正合理的計算準據是什麼?
a. 按照社會救助法第四條,調高基本工資至23,870元。
b. 計算公式(依主計處07年的數據):716,094元(全台每一家庭全年平均消費支出)×60%(法定之家庭年度最低生活費)÷1.5人(每一家庭平均就業人數)÷12月=23870元
c. 每小時時薪應為142元:因此,對於領取時薪的勞工來說,若這月薪制的基本工資明定為23870元,則扣除國定假日與一般例假日,每月平均工時為168小時;水漲才能船高,以每月基本工資來除以每月平均工時,則每小時的基本工資應是142元。
3. 如果基本工資調漲到23870元,會對哪些人受惠?對一般領取時薪、部份工時之打工族有影響嗎?
表面上看來,基本工資似乎與一般上班族影響不大,因為這基本工資離台灣一般受雇者的平均薪資水平還很遙遠。
根據最新主計處的統計數據,目前台灣服務業與製造業的共同平均工資為52012元(製造業即使稍低,平均工資也有47912元)。所以基本工資調漲,似乎不會直接影響到台灣大多數的受雇者,而只會影響到最底層、幾乎是以基本工資為實際工資計算標準的外籍勞工。
然而,所謂「平均工資」這概念,以及其相關的統計數字,在台灣真實的薪資結構與現實脈絡裡,其實是非常誤導性的。
在台灣的M型社會裡,所謂能夠領取到平均工資的每月五萬餘元的受雇者,往往是全體中的少數比例,不可能是真實世界裡的台灣大多數受雇者的一般工資水平。
也就是說,這每月五萬餘元的平均工資,實際上,只是由最高量而且佔總工資收入最低比例的高收入者除以全體受雇者後,而大幅拉高的整體平均工資。但這平均工資並非真實反映了大多數人的真正拿到的一般水平!
所以,現在統計學中,常用中位數來取代平均數,即若有一百個受雇者,將每人實際工資來排列,到第五十個的實際工資收入,就是中位數值,這往往更能代表這一百個工人的一般水平。
正因如此,在提高基本工資訴求中,我們從來不涉及平均工資的題目,只針對基本工資來要求提高,因為只要這最低、最基本水位提高,則整體工資水平就會水漲船高。
提高基本工資不僅能提高、保障最弱勢受雇者的工資水平,而且也是其他非典型、零工時薪制等打工族薪資的計算準據。
因此,對於領取時薪的勞工來說,若這月薪制的基本工資明定為23870元,則扣除國定假日與一般例假日,每月平均工時為168小時;以每月基本工資來除以每月平均工時,則每小時的基本工資應是142元。
一、 無薪假=欠薪假=雇主欠你錢
新竹無薪假訪調種子工作隊
1. 無薪休是合法的措施嗎?
這種雇主片面要求無薪休假,當然是違反勞基法的。
簡單的說,若非勞工同意,則這無薪休假的措施就是實質縮減工時、
減薪而違背了原先雇用契約的工作時間與薪資給付之規範。
事實上,勞委會於去年12月16日發布了聲明說:「如雇主欲採無薪休假方式,暫時減少勞工工作時間並減少工資,必須徵得勞工同意,才可實施。」而且,在此無薪休假期間,雇主給付勞工薪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換言之,連勞委會都承認,若勞工不同意或給付薪資少於基本工資,則無薪休假是違法的。
雖然,減薪只要勞工同意,就會就地合法。不過,工人只有在聯合起來的時候,跟資方才比較能有「平等」的協商權;對大部份沒有工會的工人來說,所謂「雙方議定」,往往就是資方提出,工人同意。
2.如果不合法,勞工該如何自救?(詳見手冊)
二、 基本工資=生活工資=家庭最低生活費=23,870元
1. 什麼是基本工資?現在官方的基本工資17,280,合理嗎?
現行的基本工資17280的公式,依勞基法規定為:「前期行政院核定的基本工資水準(15,840)」乘以「1+物價指數上升率(6.46%)+工業部門勞動生產力上升率的一半」。
然而,在1956年國府以行政命令訂定基本工資時,她的依循準據是根據1928年國際勞工組織的最低工資公約,而這公約對於最低工資有著非常明確、合理的界定︰ 最低工資(基本工資)是「可提供勞工及其家庭依當地經濟和社會狀況的最低需求」。
換言之,基本工資,就是應能負擔勞工家庭的最低生活費用!基本工
資不得低於勞工家庭的最低生活費。那麼,如何計算出勞工家庭的最低生活費?
最低生活費,乃是有著客觀準據的法律名詞,而非主觀評估的數據。
依據當前最新修訂的社會救助法之第四條,它明文規定了家庭的最低生活費乃是以各地家庭平均消費支出的六成來計算的。
準此,我們就可以精確地計算出基本工資。
2. 我們應如何計算基本工資?真正合理的計算準據是什麼?
a. 按照社會救助法第四條,調高基本工資至23,870元。
b. 計算公式(依主計處07年的數據):716,094元(全台每一家庭全年平均消費支出)×60%(法定之家庭年度最低生活費)÷1.5人(每一家庭平均就業人數)÷12月=23870元
c. 每小時時薪應為142元:因此,對於領取時薪的勞工來說,若這月薪制的基本工資明定為23870元,則扣除國定假日與一般例假日,每月平均工時為168小時;水漲才能船高,以每月基本工資來除以每月平均工時,則每小時的基本工資應是142元。
3. 如果基本工資調漲到23870元,會對哪些人受惠?對一般領取時薪、部份工時之打工族有影響嗎?
表面上看來,基本工資似乎與一般上班族影響不大,因為這基本工資離台灣一般受雇者的平均薪資水平還很遙遠。
根據最新主計處的統計數據,目前台灣服務業與製造業的共同平均工資為52012元(製造業即使稍低,平均工資也有47912元)。所以基本工資調漲,似乎不會直接影響到台灣大多數的受雇者,而只會影響到最底層、幾乎是以基本工資為實際工資計算標準的外籍勞工。
然而,所謂「平均工資」這概念,以及其相關的統計數字,在台灣真實的薪資結構與現實脈絡裡,其實是非常誤導性的。
在台灣的M型社會裡,所謂能夠領取到平均工資的每月五萬餘元的受雇者,往往是全體中的少數比例,不可能是真實世界裡的台灣大多數受雇者的一般工資水平。
也就是說,這每月五萬餘元的平均工資,實際上,只是由最高量而且佔總工資收入最低比例的高收入者除以全體受雇者後,而大幅拉高的整體平均工資。但這平均工資並非真實反映了大多數人的真正拿到的一般水平!
所以,現在統計學中,常用中位數來取代平均數,即若有一百個受雇者,將每人實際工資來排列,到第五十個的實際工資收入,就是中位數值,這往往更能代表這一百個工人的一般水平。
正因如此,在提高基本工資訴求中,我們從來不涉及平均工資的題目,只針對基本工資來要求提高,因為只要這最低、最基本水位提高,則整體工資水平就會水漲船高。
提高基本工資不僅能提高、保障最弱勢受雇者的工資水平,而且也是其他非典型、零工時薪制等打工族薪資的計算準據。
因此,對於領取時薪的勞工來說,若這月薪制的基本工資明定為23870元,則扣除國定假日與一般例假日,每月平均工時為168小時;以每月基本工資來除以每月平均工時,則每小時的基本工資應是142元。
